给全民一个健康的医疗环境
中国是人口大国,在医疗及其设备方面需要加大管理力度,日前,15项第三类医疗科技的管理规范以试行方式下发。该规范在前期广泛征求全国意见,并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和完善。卫生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管理规范是科技审核机构对医疗机构申请临床应用此类治疗科技进行审核的依据,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此类治疗科技的最低要求,提示相关医院及医师必须遵循这些管理规范。
有关媒体报道称,卫生部的有关负责人阐明,15个管理规范规定了可以开展各项科技的医疗机构、人员和科技管理要求。以《变性手术科技管理规范(试行)》为例,规范规定了能够开展变性手术的医疗机构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整形外科医院。医院应设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变性手术科技临床应用伦理委员会。需设置整形外科10年以上、床位20张以上。病房设施要便于保护变性手术患者隐私和进行心理治疗。在人员方面,规范规定开展变性手术的医院要有至少2名具备变性手术科技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医师。具体的规范细则请关注卫生部发布的相关文件。
除了上述内容之外,据报道与此次一起发布的管理规范还有其他14项;另有两个与细胞治疗相关的科技管理规范将于近期下发,使得我国的医疗体制越来越完善,给全民一个健康的医疗环境。
(y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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