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全国妇联在京联合召开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实施工作会议
为落实医改文件精神,全面动员和部署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布置2009年工作和任务,卫生部、全国妇联今天在京联合召开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妇幼卫生项目实施工作会议。卫生部副部长刘谦、全国妇联副主席孟晓驷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促进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健康水平,在国务院领导的重视和关心下,在财政部、全国妇联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卫生部将在2009年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三个重大妇幼卫生项目。2009—2011年,将为全国1000万名妇女进行宫颈癌检查,对120万名妇女进行乳腺癌检查;2009年计划完成200万宫颈癌检查和40万乳腺癌检查。将对近1200万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减少神经管缺陷的发生。2009年还将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补助范围扩展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刘谦在会上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必须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为准则,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必须把提高妇幼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作为优先战略选择,促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加快形成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加快实现我国政府承诺的千年发展目标。妇幼卫生重大专项的确立和实施,是党和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大举措,是医改解决妇女儿童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的关心和爱护。实施妇幼卫生重大专项,做好妇幼保健工作,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对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改革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于如何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刘谦提出六点要求。一是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加强农村妇幼保健是各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各地要增强责任意识,将其列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部署和区域卫生规划。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3个项目管理方案,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落实好各项政策和要求,努力实现工作目标,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加强农村妇幼卫生财政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是政府应当承担的职责,也是公共财政必须安排的重点。因此,要统筹兼顾农村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增加农村卫生投入,加快改变农村妇幼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资源短缺的状况,尤其要加大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农村的妇幼卫生投入,促进不同地区农村妇幼保健均衡发展。为实施好重大专项,中央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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